耶稣生平

登山宝训:论律法(三)

2026-07-21 0 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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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太5:19】所以,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,又教训人这样做,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;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,又教训人遵行,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。
在上一讲中,我们分享了:“小的”与“大的”。若有人废掉SHEN诫命中最小的一条,又教训人这样做,他就是“小的”;若有人遵行SHEN的诫命,又教训人遵行,他就是“大的”。
主的意思不是要我们照搬照抄律法。使徒保罗说:“这些事,连那饮食和诸般洗濯的规矩,都不过是属肉体的条例,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。”(参来9:10)。
这说明,到了新约,有些规条已经被废止了。比如:饮食的规矩,献祭的条例等等,因为“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,那形体却是基督。”(参西2:17)。主YS已经献了一次永远的祭,就在父SHEN右边坐下了。所以,我们不必再遵守旧约的献祭制度、割礼的规条等等,这些已经在基督里废止了。
【来10:1】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,不是本物的真像,总不能藉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,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。
【来10:10】我们凭这旨意,靠YS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,就得以成圣。
所以,主YS所说的“不可废掉诫命中最小的一条”,不是要我们再重回律法,去献祭,去行割礼,去守日子等等。若这样的话,基督就是白白为我们死了。
若主YS要我们全守律法,就不会说下面第20节的话了:
【太5:20】我告诉你们: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,断不能进天国。
很明显,文士和法利赛人对“诫命中最小的一条”都是死死地奉行,无懈可击的。这就是他们苦苦追求的“律法的义”。但是主却明确告诉我们说:“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,断不能进天国。”
主要求跟从他的人要有“更大的义”,是比规规矩矩奉行律法更为重要的。
3、基督徒的义。
圣经中提到了三种义:人的义,SHEN的义,律法的义。
比如,在这第20节,主YS说:“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,断不能进天国。”这就是人的义。
再比如,【启19:8】就蒙恩得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。这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。这也是人的义。
除此之外,还有“SHEN的义”:
【罗1:17】因为SHEN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;这义是本于信,以至于信。如经上所记:“义人必因信得生。”
最后,是“律法的义”:
【罗9:31】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,反得不着律法的义。
基督徒要有“人的义”,“人的义”是指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顺服SHEN的旨意,遵行SHEN的诫命,就有光照在人前,荣耀归给天上的父。这就是基督徒的义了。
此外,我们还有“SHEN的义”。“SHEN的义”是因信主YSSHEN加给我们的,如同经上所记:“就是SHEN的义,因信YS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,并没有分别。”(参罗3:22)。
这就是“因信称义”——因着信YS,SHEN称我们为义。但这个“义”是SHEN的义,不是我们的义。是因着YS基督的救赎,SHEN宣判我们“无罪”。
在一个基督徒身上,SHEN的义在前,人的义在后。我们是先被SHEN“称义”,然后,生活有了改变,再行出人的义。
至于“律法的义”,是指文士和法利赛人履行律法规条所得的义。
他们正跌倒在其上。因为他们想要靠守律法来获取SHEN的悦纳,而不注重真实的悔改,这是徒然无用的。
使徒保罗这样责备他们,说:“我可以证明他们向SHEN有热心,但不是按着真知识。因为不知道SHEN的义,想要立自己的义,就不服SHEN的义了。”(参罗10:2-3)。
我们再回到主YS的话语上,他说:“我告诉你们: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,断不能进天国。”
主的意思是:我们即使是严格遵行了旧约律法的每一条规定,所得的也不过是“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”,仍然不能进天国。
基督徒的义,乃是我们凭着SHEN的生命,在世界上活出主的形象,顺服SHEN的命令而有的,所以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。
弟兄姊妹,我们信主了,被SHEN称义了。然后呢?主就向我们要“人的义”!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“好行为”。因为这“好行为”是你信仰的印证。如同经上所记:“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。必有人说:“你有信心,我有行为;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,我便借着我的行为,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。”(参雅2:17-18)。
当然,我们不是在这里宣扬什么“靠行为称义”。我们称义是因着“信”,不是因着“行为”。但“信”之后呢?一定会结出“行为”的果子。若没有行为的果子,我们的信就是假的,是骗人的。
使徒彼得说,有了“信”,还要加上“德行”。“信”只是起点,“德行”却是一辈子的操练。基督徒不能“光说不练”,他要切实地遵行SHEN的话,才能在将来“得穿洁白光明的细麻衣”朝见上帝。
某教会有一位老弟兄,殷勤聚会,努力服侍。有一天,他邀请一位牧师到医院,为他病危的妻子祷告并传福音。他说妻子非常心硬,怎么也不肯信YS。
他们到了医院后,来到他妻子的床边。牧师发觉他对妻子的态度很冷淡,好像很厌恶的样子。而他的妻子见到他,也别过脸去不与他正面说话。牧师觉得很尴尬,不知该说什么好。
突然,这位老弟兄已婚的女儿出现了。看到病重的母亲很是关爱,她深深地自责,因为工作以及家庭的缘故,不能好好照顾母亲。她更是不断埋怨,控诉父亲如何轻忽母亲的需要,对此她深感不满。
牧师经过事后了解,发现他女儿所言都是实情。由于这位弟兄从来没有好好对待妻子,就算患病期间也没有好好照顾她,令妻子和女儿忿怒不已,以致对基督教信仰很反感,不肯信YS。
弟兄姊妹,尽管这位弟兄热衷聚会,在教会殷勤服侍,但他正犯了法利赛人的错误:外表敬虔,内里没有爱。“将薄荷、茴香、芹菜献上十分之一,那律法上更重的事,就是公义、怜悯、信实,反倒不行了。”(参太23:23)。
你可以常常聚会,但“你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,断不能进天国。”;你可以常常读经,但“你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,断不能进天国。”;你可以殷勤服侍,但“你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,断不能进天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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